适用范围
本票价机制适用于2024年及以后开通的市域线(包含市域铁路和轨道快线)。
票价机制主要内容
1. 价格管理模式
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委制定轨道交通市域线基准票价(含基准费率、起乘价)。在市发展改革委、市交通委指导下,申通地铁集团根据实际运营情况,可以对基准票价实行下浮或优惠、适时优化计价办法和换乘计价规则。
2. 基准费率
设计最高时速160公里及以上的市域线,每人公里基准费率0.45元;
设计最高时速160公里以下的市域线,每人公里基准费率0.37元。
3. 计价办法
每人次票价 = 每人公里费率 × 乘坐里程。
当每人次票价低于或等于起乘价,按起乘价计价;高于起乘价,则按公式计算票价。
市域线按元计价,尾数在0.5元及以下舍弃,0.5元以上进位1元。
4. 起乘价
起乘价为4元。
5. 换乘计价规则
市域线之间互联互通和中转换乘,按市域线计价规则连续计价。
市域线与市区线之间换乘,市域线部分按市域线计价规则连续计价(不计起乘价),市区线部分按照现行轨道交通票价体系连续计价,两者累加。
相关要求
1. 强化信息公开
申通地铁集团应在上海地铁官网等渠道公布市域线车票种类、计价方式、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