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
决议
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
)第三
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
以通讯方式召开。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,实际出席独立董事
持。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》
《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的相关规
定,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。
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,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:
一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》
。
经审议,独立董事认为: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
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,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,交
易遵循公平、公开、公允、合理的原则,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,
定价公允合理;上述议案有关决策程序、表决过程及表决结果符合国
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《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
公司章程》的规定;该类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,
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,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我们一致
同意该议案,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。
表决结果:3 票同意;0 票反对;0 票弃权。
(以下无正文)
(本页无正文,为《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
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》签署页)
赵雪媛:
(本页无正文,为《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
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》签署页)
李化毅:
(本页无正文,为《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
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》签署页)
梁爽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