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代码:002264 证券简称:新华都 公告编号:2025-024
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
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一、审议程序
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
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2024 年
度利润分配预案》,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。
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。
二、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
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
规定:“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、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
体的利润分配比例”。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出具的标准无保留
《审计报告》确认: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
度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,截至 2024 年末总股本为 719,859,762 股。
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口径、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
数,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。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:2024 年度不
派发现金红利、不送红股、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。
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―回购股份》第七条规
定:“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,采用要约方式、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,当年
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,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
算”。公司 2024 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
量 14,000,023 股,回购金额 5,021.47 万元,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 2024 年度
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。股份回购金额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
的净利润的 19.30%。
三、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
(一)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
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
现金分红总额(元) 0 0 0
回购注销总额(元) 0 0 0
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
净利润(元)
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
-187,710,002.93
未分配利润(元)
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
-542,805,893.80
计未分配利润(元)
上市是否满三个
是
完整会计年度
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
现金分红总额(元)
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
回购注销总额(元)
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
净利润(元)
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
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0
额(元)
是否触及《股票上市规
则》第 9.8.1 条第
否
(九)项规定的可能被
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
(二)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
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:“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
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,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,并按照合
并报表、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,避免
出现超分配的情况。”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、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
负值,不满足分红条件。因此公司不触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(2024
年修订)》第 9.8.1 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。
(三)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
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口径、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
数,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。公司计划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、不送红
股、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。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《公司章程》规定
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。
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二百一十四条:“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、扩
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。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,应当先使用任意
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;仍不能弥补的,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。法定公积
金转为资本时,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
五。”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,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盈余公积数为 13,282.14 万
元,资本公积数为 129,835.06 万元。公司会积极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《公
司章程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,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,加强投资者回报。
四、备查文件
特此公告!
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会
二○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